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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更新供受感化者入住的核准院舍(一般稱作感化院舍)名單的《1999年罪犯感化(核准院舍)(綜合)(修訂)令》,將於明日(星期五)刊登憲報。
根據該命令,新啟用的沙田男童院將由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起列入感化院舍的名單。此外,海棠路男童院、坳背山男童院、培志男童院及馬頭圍女童院等四間院舍,將由一九九九年二月四日起從該名單刪除。
壎芮盓Q局發言人表示,一九九七年五月政府獲撥款興建沙田男童院,以便遷置海棠路男童院內的感化院舍。該新男童院將於下月一日啟用,設有一百二十個宿位,以容納年齡介於七至十六歲之間的受感化男童。
根據《罪犯感化條例》,法院可作出感化令,規定罪犯須接受感化主任監管,為期一至三年,並且在監管期內入住核准院舍一年或以下。
這些核准院舍為住院的青年過犯提供輔導並舉辦多類計劃,包括教育、職業先修和品格培養計劃,以協助他們改過自新,融入社會。
《1999年罪犯感化(核准院舍)(綜合)(修訂)令》將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五日提交立法會省覽。
完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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