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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中心加強酒精測試效率 ************
警方在港島設立了三個呼氣測試中心(俗稱酒精測試中心),使警務人員能更有效率地向司機進行呼氣分析測試,量度他們體內的酒精含量。
港島交通部警司何明新今(星期五)日下午在設於香港仔警署的酒精測試中心,向在場參觀的新聞界代表說:「警方決意調配更多資源作行動用途,以打擊酒後駕駛行為,而在香港仔、中區和柴灣三區設立呼氣測試中心,正好表明警方的決心。」
最新投入服務的酒精測試中心設於香港仔警署,已於八月二十六日開始運作。
他說:「由於三個酒精測試中心設於港島不同地區,牽涉入交通意外司機可以由肇事現場到就近的一個中心進行測試,節省不少時間。」
換言之,在西區發生交通意外的司機會前往香港仔酒精測試中心進行測試,灣仔及中區意外中的司機會前往中區,而柴灣酒精測試中心則負責測試東區範圍內發生意外的司機。
何明新說:「每一個酒精測試中心均設有一部『昭格酒精測試儀』,該儀器接駁到列印機,直接印出測試結果作呈堂証供之用。」
「中心操作員均接受過訓練,在完成一項有關的課程後,才正式獲警務處處長委任他們在中心內工作。」
他續說:「全港各總區亦有經特別培訓的督導員,訓練警務人員使用儀器和 處理有關酒後駕駛的違例事宜。」
何明新強調酒後駕駛是違法行為,經定罪者會被重罰。
自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引入酒後駕駛相關法例以後,警方已進行了五萬二千五百九十八個酒精測試,一共有二千六百七十六個司機測出體內酒精含量超過法定水平。
他又表示,至今有一千五百五十五名人士因違反酒後駕駛法例而被定罪。 至於法庭判處過的最高刑罰則為罰款一萬二千五百元,吊銷駕駛執照四十八個月及入獄六個星期。
隨著節日臨近,何明新呼籲全港駕車人士享受節日氣氛之餘,避免酒後駕駛,免生事端。
他說:「酒精害人,開車前咪(勿)飲。」
他續說:「飲酒後應避免自行駕駛,可利用交通工具如乘搭的士或請沒飲酒人士代為駕車,甚或留在友人家中渡宿。」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號
完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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