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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李卓人議員的提問及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劉勵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在荃灣「七街」進行的重建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a) 截至1998年11月15日,
(i) 經抽籤獲得安置、接受現金補償及仍未獲得安置的合資格家庭的數目分別為何(請按不同成員人數的家庭以分項數字列出);
(ii)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供予仍未獲安置的家庭作選擇的單位數目;以及這些單位的地點、面積、可供居住人數及租金詳情;
(b) 經抽籤獲得安置的家庭的成員數目及單位分布地點分別為何;
(c) 符合安置資格的家庭原來在荃灣「七街」的居所每月平均繳付的租金為何;
(d) 獲安置的家庭現時每月平均繳付的租金為何;
(e) 房協如何落實安置那些大部分成員不符合居港滿七年規定的家庭;
(f) 房協有否計劃將未能售出的單位用作安置受上述重建計劃影響的家庭;
(g) 受重建計劃影響的家庭在甚麼情況下會被取消安置資格;
(h) 土發公司發給在最後抽籤中仍未獲編配合適單位的家庭的現金補償,比其他於較早前參加抽籤的家庭所獲現金補償為少,該公司有否檢討此一政策是否公平;及
(i) 行政長官在《1998年施政報告》中所表示,當局會尋求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協助,安置受重建計劃影響的人士,該項計劃會否包括受上述重建計劃影響的家庭?
答覆:
主席女士:
(a) (i) 有關已獲安置、已接受現金補償及將在未來數月參加抽籤的住戶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一。
(ii) 有關房協在九龍及新界提供的安置單位,所要求的資料,載於附件二。有關資料並不包括住戶在抽籤後已接納的八十四個單位,也不包括房協在港島區的單位,那些單位是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另一個正在進行中的項目所需要的。房協預測,可供安置之用的偶然空置單位的供應數量將保持穩定。
(b) 已獲安置的住戶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3。
(c) 符合安置資格的住戶現時就其在荃灣「七街」的居所繳付的每月租金,由一百九十元至九千二百五十元不等,平均約為一千七百元。
(d) 已獲安置入住房協轄下租住屋h的住戶所繳付的每月租金的詳細資料,載於附件四。這些租金由六百九十元至二千七百七十五元不等,平均約為一千三百元。
(e) 根據居港年期規定,受影響住戶的戶主必須居港最少滿七年,才符合資格獲安置入住房協轄下租住單位。受影響住戶如不符合上述資格,會獲發現金補償。
(f) 合資格住戶會獲安置入住房協轄下租住單位。房協並無計劃從其他房屋計劃騰出單位安置受影響的住戶。
(g) 受影響住戶如連續抽籤三次,但仍拒絕接納所配單位,便會喪失安置資格。不過,這些住戶會獲發現金補償,以代替安置。
(h) 土發公司並沒有政策訂明受影響住戶如抽籤三次後仍未選中合意的安置單位,則所獲現金補償便會比早前抽籤的住戶所獲的為少。
(i) 房協已擔當代行機構的角色,為土發公司安置受影響的住戶。我們計劃與房屋委員會研究該會如何協助安置受影響的住戶,是就市區重建局成立後的長遠安排而言。
完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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