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計劃改善不准停車限制區指示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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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星期四)宣布,該署將採納一套特別輔助標記系統,改善現有不准停車限制區的交通指示牌及道路標記,方便駕駛者辨認不同的限制停車時段。

  運輸署道路安全及標準研究部工程師(標準研究)黃錦棠在公布有關改善計劃時說:「建議採用的標記系統,屬提示性質,令駕駛者可即時知道該段道路所實施的停車限制。」

  首階段改善工程已於本星期初展開,主要是在不准停車限制區標誌杆上髹上特定的顏色,代表一段既定的限制停車時間。

  綠色標誌杆代表限制停車的時間由上午七時至十時及下午四時至七時。

  紅色標誌杆代表每日上午七時至午夜十二時不准停車限制,而髹上黃色的標誌杆,則代表一段由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的連續停車限制。

  其他時間的限制區,及只適用於某種指定種類車輛的限制,其標誌杆顏色皆不會改變。

  運輸署在去年九月開始在銅鑼灣數個地點試驗以顏色標誌杆劃分不同時段的不准停車限制區,並於試驗計劃推行六個月後檢討其成效。

  黃錦棠指出,新採納的顏色系統,在進行測試其是否容易被看到及傳遞清晰易明的信息方面,效果良好。運輸署認為此項試驗計劃是成功的。

  他說:「即使在晚間或一個距離較遠的位置,依靠顏色標誌杆的協助,駕駛者均可容易地即時辨認出不同的停車限制。」

  另外,運輸署亦曾就此諮詢不同駕駛協會、專業團體及商會的意見。

  黃錦棠說:「這些團體的會員及大部分駕駛者皆歡迎設置顏色標誌杆。」

  改善不准停車限制區交通指示牌的措施將會分期分區實施,首先在灣仔及葵青區推行。而在銅鑼灣多個地點的不准停車限制區指示標誌杆,為配合進行試驗,已由去年九月開始髹上新顏色。其餘的標誌杆已由本星期初起髹上新顏色,預計整項工序需約八個月完成。

  目前,各種不准停車限制區是靠豎立交通標誌牌及在路面上劃上道路標記來顯示。

  限制停車的時段會在「禁止停車」指示牌下的時間牌內說明。

  在二十四小時限制區內,沿行車線邊會髹上雙黃線,至於其他限制時段,則由劃在路旁的單黃線代表。

  除顏色標誌杆外,黃錦棠說,運輸署現正研究是否可進一步改善劃分不准停車限制區的道路標記,方便駕駛者辨認不同的停車限制。

  有關計劃包括在行人路邊髹上不同的間條組合,每個組合代表一段最常採用的停車限制時間。

  這些路邊標記,將髹在現時沿行車線邊的單黃線側,作用為輔助單黃線,為駕駛者提供更多有關不准停車限制區實施時段的資料。

  單間條組合代表停車限制的時間由上午七時至十時及下午四時至七時。

  雙間條組合代表每日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不准停車限制,而三條間條組合,則代表一段由上午七時至午夜十二時的連續停車限制。

運輸署在今年一月開始在銅鑼灣、尖沙咀及葵芳試驗推行以路邊標記劃分不同的不准停車限制區。

黃錦棠表示,在檢討採納路邊標記的成效時,運輸署發現該標記系統存在多項問題。

他說:「這些道路標記所使用的油漆容易脫落及褪色,需要經常重新再髹上新油。」

「運輸署現正與路政署商討,嘗試選擇一種適合的物料或油漆,令髹上的路邊標記較為耐用長久。」

「運輸署將盡快試驗以新物料處理的路邊標記的成效。」

有關試驗將探討所選擇的新物料在價格、保養及耐用性方面的表現。

黃錦棠補充說:「運輸署將密切留意採納新輔助標記系統劃分不准停車限制區的成效,如有需要,將會作出改善。」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