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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千石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局局長霍羅兆貞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公立醫院的醫療事故及處理投訴醫療事故的機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a) 是否知悉:
(i) 在過去3年,每年在公立醫院發生的醫療失誤事件總數及分類數字;及
(ii)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接受醫療事故投訴的公眾投訴委員會的運作方式,以及在過去3年,該委員會每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總數及分類數字;及
(b) 有否考慮設立獨立於醫管局的醫療事故投訴機制;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a)(i) 醫管局設有事故申報制度,鼓勵醫院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呈報各項証實或懷疑對病人有影響,或可能會引致病人投訴的醫療事故。透過這個機制,醫管局可充份掌握各有關資料,從而分析這些事故的成因、鑑辨臨床風險及改進醫療服務。因此,醫院所申報的事故不一定影響病人健康,或涉及人為錯誤和專業疏忽。換言之,這些申報的事故並不一定涉及醫療失誤。在一九九五、一九九六及一九九七年,醫管局收集到的事故申報數字分別為189、403及462宗。
(a)(ii) 醫管局設立了一個兩層的處理投訴機制,去調查和處理病人及公眾的投訴。在接獲投訴個案後,該個案會首先由有關醫院負責調查及直接處理。上訴個案則會提交由醫管局成員和公眾人士組成的公眾投訴委員會處理。醫管局已於最近作出措施,擴大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去處理有關臨床質素的投訴,並增加非董事局成員以提高委員會的代表性。
在接獲上訴個案後,公眾投訴委員會會對投訴進行獨立調查,如有需要,亦會委任專家進行調查及提供專業醫療意見。根據調查的結果,委員會會就每一個個案向醫管局建議應採取的跟進行動,並監察建議的實施進度。
過去三年,公眾投訴委員會所處理的投訴個案,分類數字如下:
期間 個案性質 1995-96 1996-97 1997-98 ---- ------- ------- ------- 醫療服務 18 18 25 職員態度 3 1 5 診症排期 1 1 - 行政程序 - - 4 其他 8 1 3 ---- ------- ------- ------- 總計 30 21 37
(b) 醫管局是一個法定機構,負責管理全港的公立醫院。醫管局的董事局是由社會各界人士,包括非醫護人員及政府代表組成。醫管局的公眾投訴委員會的成員由董事局委任,包括4名董事局成員及6名非董事局成員,而他們都並非醫管局行政人員。委員會會定期向醫管局大會匯報其工作。
如投訴人不滿公眾投訴委員會所作的最後決定,可向醫管局以外的申訴機構,例如申訴專員公署、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或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
有鑑於醫管局內外都設有不同的渠道及機制去處理醫療事故的投訴,我們目前並不認為有需要多設立另一個處理投訴的機制。
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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