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隧道未來路向

********

  海底隧道(海隧)專營權在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屆滿後,有關的管理及營運將會招標承辦。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同意政府將海隧為期兩年,以及一年可以再續的「管理、營運和維修保養合約」進行公開招標。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三)作出有關公布時指出,政府決定將海隧管理工作以短期合約形式批出,以便就過海道路交通需求作出全面檢討。

  政府現正進行的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中,詳細研究第四條過海隧道的定線,預計會在明年中取得結果。

  發言人說:「就海底隧道而言,政府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最佳的做法是批出一個較短期的合約,這樣可使政府有足夠的彈性去籌劃過海交通的長遠計劃。」

  有關的招標程序將於一九九九年初進行。

  發言人指出,合約將列明條款,要求承辦商以市價優先聘用海隧現有員工,去擔當「管理、營運和維修保養合約」的工作。

  有關隧道收費方面,發言人表示為避免交通擠塞情況更趨嚴重,是有明確需要維持現行的收費水平。現時海隧每日的平均汽車流量為十一萬五千架次,而其設計容車量則為八萬架次。

  現時海隧的收費包括兩項元素:由隧道公司收取介乎二元至二十五元的隧道費,及由政府向公共或私營巴士以外的所有車輛徵收二元或五元的使用稅。

  政府將修訂法例確保海隧專營權於明年屆滿並歸還政府所有時,其運作得以繼續妥當地進行。

  海隧是以「建造、營運和移交」方式交由香港隧道公司興建及營運,專營權期限由建造時起計算,為期三十年。

  該專營權將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屆滿,屆時該公司的資產,包括海隧將移交特區政府。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