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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署今日(星期三)開始清拆東頭平房區,受影響的居民將可獲得更具吸引力的安置安排。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房署職員今日正式通知東頭平房區的所有二百三十一個家庭;並於短期內替受影響的居民進行安置登記。」
房委會轄下規劃小組委員會於上週通過,清拆全港目前的五個平房區,以改善區內共二千九百名居民的居住環境。一九九八年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及行政長官於一九九七年發表的施政報告,均承諾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清拆所有平房區。
委員會通過,東頭平房區將於一九九九年清拆,該土地將用作發展公營房屋;而荔枝角平房區土地,將供興建連接西九龍及沙田的十六號幹線。該項工程訂於二零零一/零二年動工。
發言人說:「房屋署現正與其他政府部門,研究其他三個平房區的發展計劃;該三區亦訂於二零零一年清拆。」
他表示:「為使清拆順利進行,及避免發展工程拖延,有需要放寬對受影響居民的安置安排,即與受『整體重建計劃』影響的公屋居民看齊。」
根據現行政策,平房區居民必須屬房屋署簽發的居住許可証上的認可人士,或者已在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進行的寮屋居民登記中獲登記,方符合入住租住公屋的資格。此外,他必須於有關平房區宣佈清拆期間,為該平房區的真正居民。
發言人指出,這些合乎上述上樓資格的居民,可以綠表第一優先資格,購買居者有其屋單位,以及獲發為期六年的「重建置業計劃」補助,金額高達十六萬二千元。
他說:「與公屋重建戶一樣,所有受影的平房區住戶,將獲豁免擁有住宅物業的限制。」
由於考慮到平房區居民的獨特身份,以及他們一向以來,在得到房屋署的批准後,可將本身擁有的平房轉讓的情況,委員會遂決定所有居民皆獲豁免,不需接受最近實施的資產審查。不過,那些在實施日期後才購買或遷入平房區的居民,則無豁免。
受影響的居民由於並不擁有任何合法土地業權,因此不會獲得任何金錢賠償。發言人強調:「政府已明確表示,前調景嶺平房區的特別賠償安排,不可成為其他平房區的先例。」該平房區已於九六年年底清拆。
不過,他表示,與其他一般清拆行動一樣,平房區居民及商戶,將分別獲發放住戶搬遷特惠津貼及特惠津貼。
完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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