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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表示,宣傳和教育是對付種族歧視的最有效方法;進一步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甚至可能引致種族間的不和諧。
藍鴻震今日(星期二)在九龍東區扶輪社午餐會上致辭時指出,因立法而產生的法律訴訟,可能令不同種族人士間產生不必要的芥蒂及磨擦,其效果跟推動種族間和諧相處的目標背道而馳。
他說:「在任何社會堙A人總是比較喜歡與跟自己有相同特徵,例如說相同方言和有相同文化的人交往。這種現象可能被看成為種族歧視,但也可能只是個人基於生活習慣、興趣、經濟背景等原因的選擇,和種族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要進一步立法禁止種族歧視,我們必須要用準確的文字,去分開(一)那些是非法、侵犯人權利的歧視行為;(二)那些是個人抉擇、政府不應干預的行為。」
「這兩種行為之間,存在茪@片灰色地帶,如果因為這灰色地帶引法律訴訟,甚至導致執法者介入,強行改變一些與種族無直接關係的個人抉擇,其後果可能是導致不同種族人士間出現不和諧。這樣的話,立法的後果,跟推動種族間和諧相處這目標,剛好相反。」
藍鴻震表示,基於香港的歷史和經濟背景,大多數港人都明白到和諧相處、尊重不同種族人士,是我們生存之道。
但是,他同意香港並未消除所有種族歧視,而政府深信宣傳和教育是對付種族歧視最有效的辦法。
因此,民政事務局決定在九七至九九的兩年內動用七百萬元,推動人人平等、無分種族、無分性傾向的信念。
宣傳活動包括已推出的電視綜合節目、電視宣傳短片、海報宣傳單張和繪畫比賽。民政事務局亦已出版了僱傭實務守則及舉辦資助計劃,推廣平等機會、無分種族的信息。
完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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