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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星期二)宣布,倘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合資格教職員而設的居所資助計劃,將可於今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政府發言人說:「居所資助計劃將可在妥善運用現有的財政資源下,滿足教資會資助院校職員置業的意願。」
他說:「推行居所資助計劃,我們預計可在十五年內,把政府為教資會資助院校教職員現時所提供的房屋福利的資助金額,減省二十七億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政府參照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已經與教資會及其資助院校磋商制定建議的居所資助計劃。在制定該計劃時亦依據下述原則:
* 確保教資會資助院校教職員的服務條款及條件,應大致相當於,但並不優於相若職級的公務員;
* 滿足合資格的教資會資助院校教職員自置居所的願望;
* 減少政府在房屋福利方面的長遠開支;
* 善用因推行居所資助計劃而多出的宿舍;以及
* 認同各院校在運作上有獨特和基本的需要,例如需要繼續從世界各地招聘教職員及以合約形式招聘初入職的教職員。
政府發言人說:「建議的居所資助計劃將會是在生效日期當日或之後受僱並支取總薪級表第34點或以上(或同等薪點)薪酬的新聘教職員的一項服務條件和唯一的房屋福利,亦會是支取總薪級表第34點或以上(或同等薪點)薪酬,並符合資格享有宿舍/自行租屋津貼的現任教職員的一項選擇。我們預計建議的計劃會令四千九百多名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合資格教職員受惠。」
他補充說:「建議的居所資助計劃的條款,基本上與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條款一致,但政府不會為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教職員提供首期貸款。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合資格教職員將可按月領取居所資助津貼,以償還購置本港住宅物業自住的實際按揭貸款,領取津貼期最長可達一百二十個月。」
建議的居所資助計劃會為政府開源節流,因為該計劃可減少政府日後在提供自行租屋津貼方面的支出,而在處理因推行該計劃而騰空的宿舍時,亦會為政府帶來利益。處理騰空宿舍的形式包括終止租賃宿舍、出售自置或自行興建的宿舍,或出售整幅土地作重新發展用途。
發言人又說:「政府會與個別院校積極合作,擬定最符合公眾利益的建議。政府與院校代表將組成專責小組,並由教資會秘書處主持,負責研究各院校提出的宿舍處理方案或其他更改宿舍用途的建議,以及這些建議對政府從騰空的宿舍可得收益的相應影響,然後提供意見。」
他指出,推行居所資助計劃的最初數年,仍然會有額外的現金開支。
完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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