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的技術性修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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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取代下午七時五十一分發新聞稿GIS980826030。第一段應為:

  「有關房屋協會昨天宣佈一系列有關首次置業貸款計劃(首置)的技術性修訂,署理房屋局局長梁展文今日(星期三)說:「房屋協會昨日宣佈有關首置的修訂,基本上是技術性調整。其中一些改變,是為與現行各項自置居所資助計劃取得一致。」

  新聞稿全文如下:

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的技術性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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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房屋協會昨天宣佈一系列有關首次置業貸款計劃(首置)的技術性修訂,署理房屋局局長梁展文今日(星期三)說:「房屋協會昨日宣佈有關首置的修訂,基本上是技術性調整。其中一些改變,是為與現行各項自置居所資助計劃取得一致。」

  修改的細節主要如下:

* 如申請人是公屋住戶,但並非戶主則可在申請獲批準後(但仍需在獲得貸款前),在房屋署的公屋戶藉上除名。但申請人如屬公屋戶主,則不可以申請首置貸款。

* 首置貸款的成功申請人,一向以來均可以購買樓花。但以往因為貸款要在樓宇完成後才可發放,間接限制了申請人的購樓選擇。新的安排容許成功申請人在購買樓花時選擇即時上會(即供分期) ,貸款將會在上會後立刻發放。

至於有報導指有首置貸款申請人購買高價豪宅,梁展文說:「我們認為現時的政策是正確的。首置的申請資格基本上亦沒有問題。首置的目標主要是協助低入息及中等入息家庭自置物業。事實上,現時絕大部份的成功申請人都是購買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的單位。不過,現時出現了一個很特殊的個案,這種情況並非事前的策劃可以完全預料。無論如何,政府對此十分關注,亦會採取適當措施來預防再有這種情況出現。」

梁展文補充說:「對於社會上提出的不同方案,可說各有利弊。政府會在這段時間內詳細研究,儘快實施新的有效措施。」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