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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現正接受需要資助的樓宇業主申請貸款,俾能參與樓宇安全檢驗計劃。
屋宇署署長蔡宇略博士今(星期一)日說,改善樓宇安全貸款包括樓宇檢驗及維修工程,以符合該計劃釐定的樓宇安全標準。
他說:「維修工程包括樓宇安全檢驗工作和相關的專業服務,以及有關改善樓宇結構穩定性、外牆飾面完整性及走火通道的工程。
「貸款只批予申請人作修葺或翻新整幢樓宇,以及其公用部分。
「貸款將按單位計,利率是根據政府的無所損益原則而釐定。」
他續稱:「現時利率為六點二六二釐,每隔六個月檢討一次。」
蔡博士說,住用或商住單位的註冊業主可申請有息貸款,而非公司身份的註冊業主如有經濟困難,無力償還有息貸款,可申請免息貸款。
「每單位可獲的貸款額,將取決於該單位根據樓宇安全檢驗計劃進行指定檢驗或維修工程而須分擔的費用總額,但最高不得超逾港幣二十萬元。」
他說:「在提取最後一期的貸款後一個月,借款人便須開始按月定額攤還貸款,還款期以三十六個月為限。借款人亦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份貸款,最低還款額不得少於該批貸款額的百分之十。」
蔡博士續稱,借款人須按擬議施工時間表提交實際工程進度報告,並須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核證。貸款將按實際工程進度分期直接存入有關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或負責該項工程的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指定的帳戶。
貸款申請表可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或九龍彌敦道七百五十號始創中心十二樓屋宇署索取。
填妥申請表後,須呈交屋宇署改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組。免息貸款在四星期內審批,其他申請可於兩星期內批覆。
完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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