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會完成的士發牌制度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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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交通諮詢委員會發:

  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今日(星期二)宣布完成檢討的士發牌制度的工作。

  交諮會主席鄭漢鈞於會議後表示:「是次檢討顯示的士牌價的升降與的士收費及車租的變動並沒有直接關係;此外,高牌價對的士的服務質素亦沒有直接影響。」

  鄭漢鈞說:「一些人士認為高牌價會導致的士收費上升及服務質素下降。交諮會屬下的工作小組研究所得的結果指出事實這些說法並不成立。因此,政府不宜干預的士牌價,因牌價主要是受整體投資氣候影響的。」

  因應公眾人士對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初的士牌價飆升的關注,交諮會於九七年三月成立該工作小組,檢討的士發牌制度。工作小組在進行這項檢討時廣泛諮詢的士業內人士,並於一九九七年八至九月間進行公眾諮詢。有關是否需要改變的士發牌制度上,工作小組收到有頗大分歧的意見。在改善服務質素方面,公眾則有強烈的要求。

  鄭漢鈞說:「工作小組再次肯定上一份交諮會的士政策檢討的結論,認為不應無限量發牌,而新的士牌應繼續因應供求而發出。」

  在考慮到最近的經濟情況及的士行業面對的困難,交諮會工作小組認為除了使用懲罰措施來確保服務質素外,引進獎勵性措施協助的士從業人士改善其水準及服務亦同樣重要。

  這些措施包括:

* 修訂領取的士駕駛執照的基本要求;

* 推行一項的士司機獎勵計劃;

* 要求所有的士司機在的士暫停載客時,關掉車頂的燈號;

* 在交通情況許可下,繼續放寬個別禁區讓的士上落乘客;及

* 就的士服務進行乘客意見調查。

  交諮會工作小組已檢討針對的士司機行為不檢及的士業違例行為的現行措施。為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工作小組建議禁止曾經觸犯嚴重罪行(如傷人及非禮)的人士從事的士司機工作;或禁止他們於一段時間內駕駛的士或申請的士駕駛牌照。

  此外,工作小組亦再次考慮較早前的建議,把「拒載」及「兜客」等行為納入定額罰款制度。在考慮過的士業內的意見及警方近年針對上述違例行為的執法行動的成效後,工作小組認為這項建議不宜實施。

  鄭漢鈞說:「我們充分了解的士經營者在目前的經濟情況下所面對的困難;並希望所提出的措施有助的士行業。政府會於落實執行計劃前諮詢業內人士。此外,政府亦會諮詢業界意見,為未來提供更優良的的士服務進行進一步的研究。」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