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計劃管理局候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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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會議今日(星期二)同意制定《強積金條例一九九八年(生效日期)公告》,此公告及另外兩則有關公告,令部分與強積金計劃管理局有關的法例條文在星期五(七月二十四日)生效,以便政府盡快成立管理局。

  政府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亦委任以下十四名人士擔任管理局的董事:

候任非執行董事

主席

- 李業廣議員 (律師)

其他成員

- 李啟明議員 (僱員代表)

- 呂明華議員 (僱主代表)

- 李國寶議員 (財經界人士)

- 方正先生  (會計師)

- 鄧國楨先生 (律師)

- 胡紅玉女士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

- 財經事務局局長

-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

候任執行董事 (暫時由強制性公積金辦事處借調)

- 陳甘美華女士 

- 杜佩玲小姐

- 鄭美施女士

- 譚偉民先生

- 黃馮佩嫻女士

  委任期由一九九八年九月起至二零零零年九月止。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