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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監管處處長李明逵強調,所有警務人員均要有正直及誠實的品格,警隊絕不會容忍任何人員涉及非法的活動,包括貪污和行為不檢。
李明逵今(星期五)日在回應新聞界最近評論警員會否因負債而作出不法行為時表示,警隊已採取措施來處理。
他說:「我們會監察人員的負債問題,發出債務管理指引,及舉辦輔導和處理壓力的工作坊。」
對於已經負債的人員,李明逵說警方不會為他們還債,但會盡量在其他方面提供協助,使他們可以自己清還債務。
然而,他警告屢犯不改的人員,最終要自負後果,接受紀律處分,影響事業前途,甚或會被革職。
李明逵指出,警隊一向都有進行防止貪污的工作,除了與廉政公署合作來減少人員干犯貪污的機會外,警隊內部亦經常引進打擊貪污的措施。
他說:「我們最近印備新的反貪污海報,在各警察建築物內展示;又在警察記事簿封面內頁印上反貪污訊息,時刻提醒人員保持誠實堅定的操守。」
「除了經常改善反貪污訓練和檢討其成效外,我們亦推廣健康生活,以期人員能注重強體健魄、精神健康及理財有道。」
李明逵表示,警隊最近撥出五十萬元,推行健康生活運動,鼓勵人員與家人參加有益而健康的活動。
他說:「此外,我們亦正研究是否可以設立中央系統,以接受及調查嚴重舞幣的舉報及向舉報不當行為和貪污事件的人員提供援助、保護和對他們的行為作出肯定。」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 號 完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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