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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星期五)公布,委任三名新成員加入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並再度委任三名委員會成員,全部任期兩年,由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有關任命刊登在今日的憲報。
三名再獲委任的成員為林健培、王志強和王津。三人過去在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貢獻良多。
三名新委任的成員是陳有裕、李簡靄霞和黃兆光。
陳有裕積極參與地區事務,自一九八五年起擔任南區區議員,亦曾服務於多個地區性委員會和慈氏護養院醫院管治委員會。
李簡靄霞是一名社會工作者,在退休前服務於香港天主教教區正義和平委員會,她亦曾擔任入境事務審裁處和人事登記審裁處審裁員。
黃兆光是香港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處長,亦是香港紅十字會董事會會員。
壎芮盓Q局發言人對是次任命表示歡迎,指新獲委任的成員在不同領域有豐富經驗,將有助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的工作。
暴力傷亡賠償委員會和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負責執行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
計劃旨在提供現金援助給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以致受傷的受害人(如受害人不幸死亡,則其遺屬獲得賠償)。這項計劃的申請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黃福鑫先生
成員: 歐陽崇勳先生 陳景生先生 陳偉道先生 陳有裕先生 張民炳先生 周偉淦先生 秦飛鵬先生 鍾偉雄先生 范上達醫生 何非池先生 孔令文先生 郭琳廣先生 林健培先生 李簡靄霞女士 梁松波先生 廖長城先生 勞潔儀女士 羅維安先生 馬道立先生 莫愛麗女士 歐文豪先生 蕭健英醫生 譚榮根博士 徐福燊先生 徐珮文小姐 崔雪梅女士 王志強先生 王津先生 黃兆光先生 余若海先生
完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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