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公務員加薪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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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林煥光今日(星期二)宣布,建議中層及低層薪金級別(即月薪四萬三千九百四十元或以下)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為百分之五點七九,而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即月薪四萬三千九百四十一元或以上)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則為百分之六點零三。新薪酬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計算。

  林煥光說:「高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符合薪酬趨勢指標。這些指標反映私營機構僱員去年的平均薪金增幅,而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則根據既往慣例與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看齊。」

  高層、中層及低層公務員的淨薪酬趨勢指標分別為百分之六點零三、百分之五點七九及百分之五點零一。

  政府在作出加薪幅度建議時,已考慮到薪酬趨勢調查結果、目前經濟狀況、提升了的生活水平、員方的加薪要求、政府的財政預算狀況和社會的普遍意見。

  林煥光說:「政府經仔細考慮過須向公務員履行良好僱主應盡的責任,以及現時的經濟狀況後,才提出有關建議。」

  他補充說:「由於我們依據運作的調整薪酬機制是跟隨私營機構在對上一年的薪酬變動,故私營機構在薪酬調整時受到經濟下調而帶來的任何不利因素,將於我們明年的薪酬調整中充分反映出來。」

  「我們已衡量清楚才決定依據奉行超過二十年的薪酬趨勢調查機制,認為這是合理的做法。」

  政府在諮詢員方評議會後,將於本月底就公務員的薪酬調整,作出最後決定。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