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田商場建築商被禁競投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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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委會發。

  房屋委員會轄下建築小組委員會(建築小組)今日(星期四)通過,處罰平田商場的建築承建商,由即日起計六個月內不批予任何新的建築工程合約。該商場於去年十二月,發生玻璃圍欄鬆脫意外,一個男童因此受傷。

  建築小組在今早舉行的會議上,接納其屬下一個於事件後成立的三人調查組的建議,同意嚴厲懲罰該商場的承建商,認為它要對事件負上責任。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調查組基於現場視察、會見房屋署及承建商職員及獨立專家所提供的証據,認為承建商沒有依照合約規定承造玻璃圍欄工程。

  發言人說:「雖然有相當多証據顯示,導致事件發生的原因是承造工程手工差及工程不符合約規定,但承建商一直拒絕對事件承擔任何責任,這一點使我們甚為關注。」

  他說:「為期六個月的處分是房委會對承建商歷來最嚴厲的懲罰之一,尤其是在這段期間,房委會的招標工程項目十分多。」

  小組委員獲悉房屋署及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正分別跟進房署員工的責任及租予整體承辦商的商場交收及裝修程序,並且要求房屋署,在即將進行的內部調查時,致力確保日後的合約監管及驗收工作更仔細完備。

  小組亦獲悉房屋署已實施多項改善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其中包括全面勘察房委會轄下商場的玻璃板,並進行若干改善工程。

  此外,房署也加強玻璃圍欄的設計、規格及檢查的指引,以供工程人員使用。而在檢討過對商場及整體承租商的交收及裝修程序後,已建議連串改善措施,稍後會呈交房委會轄下的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考慮。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