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政制事務局發言人今日﹝星期五﹞回應新聞界查詢有關立法會選舉候選人 的提名資格時表示,《立法會條例》清楚規定,除了十二個指定的功能界別外, 任何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且沒有外國的居留權,才有資 格獲提名為即將舉行的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如果有候選人擁有外國居留權,該 候選人在提名期結束前,必須辦妥放棄其外國居留權的手續。
發言人說:「法例對此有清晰規定,根據《立法會條例》,候選人必須就其 提名對其國籍及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作出聲明。」
完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