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最新一期年報顯示,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該委員會共批出約一千一百四十萬元予暴力及執法傷亡事件受害人或其家屬。
這些款項分發給七百八十三宗暴力傷亡個案及一宗執法傷亡個案。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自一九七三年推行至九六/九七財政年度止,賠償總支出達一億一千八百九十七萬元。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指出,在該年度內,委員會共接獲八百宗暴力傷亡賠償申請,而上年度的申請個案則為七百六十一宗。
在該等暴力傷亡賠償申請個案中,與毆打和傷人有關者佔六百二十四宗;與搶劫、偷竊和爆竊有關者有九十二宗;與兇殺、謀殺和誤殺有關的有四十六宗;與高空墮物有關的有五宗;與縱火有關的有二十三宗;與性侵犯有關的有六宗;餘下四宗與其他案件有關。
發言人說,申請個案的來源方面,經警方轉介的佔六百三十四宗;由受害人或其家屬直接申請者有六十八宗;其餘分別由社會福利署或其他機構轉介。
年內,最大的一筆賠償是發給一名印刷公司東主,為數達十一萬二千四百三十二元五角;該名受害人在一宗搶劫案件中受傷。最小的一筆賠償為三百六十五元。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旨在提供經濟援助予本港的暴力罪行受害者,或因協助防止罪行發生而招致傷亡的人士,或有關人士的家屬。
此外,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而導致傷亡的人士,亦可獲得賠償。該計劃毋須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亦毋須任何人士供款。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二八九二 五二二二與社署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聯絡。
完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