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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工商局局長張少卿今日(星期五)表示,充份保障知識產權是香港長遠發展的先決條件,因為這是鼓勵創作、創新和促進科技交流的重要途徑。
張少卿舉例說,香港是世界其中一個最大影片出口地之一。因此,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障自己的利益。
她說:「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不單是世界最佳之一,而且我們承諾執行這些健全的法例。」
「海關在一九九八年首季已檢獲約二百五十萬隻懷疑盜版光碟,而去年全年則檢獲四百五十萬隻。」
張少卿表示,政府亦認為教育是杜絕盜版行為的長遠方法。
她說:「為了加強學生對知識產權的認識,知識產權署已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負責探訪中小學校。」
「自去年九月,該小組已探訪了八十多間學校,向二萬名學生講解有關問題。」
張少卿說,除了在零售和分銷層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外,政府亦從來源的層面打擊盜版活動。
「新的《防止盜用版權條例》便是其中一個好例子。該條例授權海關人員可以更有效地監察在香港製造光碟的工廠,並防止在該等廠房內進行侵犯版權的活動。」
條例訂定在香港製造光碟的發牌制度,規定所有在本港生產的光碟必須永久標明代碼,顯示製造的來源。這可幫助海關人員識辨製造光碟的工廠。
她補充說,條例並授權海關人員巡視這些工廠,以確保在這些工廠內製造光碟是合法的。
條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 凡在香港經營生產光碟的人士必須向海關關長領取牌照。
* 所有在香港製造的光碟必須印有一個獨特的製造商代碼,以顯示其製造來源,該代碼將由海關關長編配。
* 任何人沒有向海關關長領取有效牌照而製造光碟,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兩年。第二次和其後再次被定罪的最高刑罰則增加一倍。
* 海關人員有權在合理時間內,無須手令巡查所有領有牌照的處所。他們也可檢走、查封和扣留有理由懷疑與該條例訂明的罪行有關的任何物品。
* 海關關長須備存一份載有持牌人姓名和製造者代碼的公開登記冊。
張少卿說︰「我們知道新的發牌制度必須簡易。因此,該制度已盡可能減少對合法光碟製造商引起的不便。」
「海關將在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接受牌照申請。」
「屆時,將有三個月的寬限期,使所有光碟製造商有足夠時間申請牌照,以及在刑事條文生效前採取行動去符合所有條文的新規定。」
該條例已刊登於今日出版的政府憲報。
任何有關發牌照制度的查詢,可與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局當值人員聯絡,電話︰二八五一 一六零零。
完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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