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六: 吊運工作安全

1. 引言

起重機被廣泛用於不同行業的吊運工作,而涉及吊運工作的嚴重甚致死亡意外時有發生。

員工

有關常見的吊運工作意外及相關預防措施,請參閱本處出版的《吊運工作意外個案集》

員工

要確保吊運工作的安全,起重機或起重裝置的擁有人、僱主/東主/承建商和僱員/工人必須攜手合作,明白及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和任務,並遵守相應的安全措施。

2. 法律上的責任

僱員/工人在工作地點内工作時的安全、健康及福利均受《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其附屬規例保障。當中包括一般責任法例。

擁有人的責任

在工業經營進行的吊運工作中,用以升降及運輸懸吊中的負荷物的起重機及起重裝置受《工廠及工業經營 (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監管,該規例訂明了起重機及起重裝置的測試、檢驗及檢查、操作、配備、維修等要求,以及擁有人的責任。

"擁有人",就任何起重機或起重裝置而言,包括其承租人或租用人,以及該起重機或起重裝置的任何監工、管工、代理人或主管或控制或管理該起重機或起重裝置的人,以及控制涉及使用該起重機或起重裝置的任何建築工程的進行方式的承建商;如起重機或起重裝置位於建築地盤,或用於建築地盤的工程方面,則亦包括負責該建築地盤的承建商。

僱主/東主/承建商的一般責任

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範圍包括:

  • 提供及維持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
  • 作出適當的安排,以確保在使用、處理、貯存或運載作業裝置或物質方面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
  • 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其在工作中的僱員/工人的安全及健康。
  • 維持工作地點處於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情況,以及提供及維持進出該工作地點的途徑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
  • 提供及維持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

僱員/工人的一般責任

  • 須適當地照顧自己及其他可能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而受影響的人的安全及健康。
  • 與僱主/東主和其他人合作,以便他們能遵從法定職務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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