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委員會/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
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委任)
諮詢處: | 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35樓建築署 |
- 建築署署長(主席)
- 房屋署代表(其職級為首長級第2級)
- 建築署副署長
- 發展局局長代表 (除非獲主席事先批准,否則該代表的職級不可低於 首席助理秘書長)
秘書: | 建築署工程技術秘書/1 (電話:2867 3577) |
列席者: | 房屋署代表 (其職級為高級專業人員) 建築署助理署長(工料測量) |
職權範圍
- (一)負責為政府工程項目審批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的遴選及委聘事宜,但不包括由部門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所負責遴選及委聘的顧問公司。
- (二)就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的遴選程序、僱用條件及薪酬,向發展局局長提供意見,並按需要建議作出修訂。
- (三)公布經委員會通過的遴選及委聘程序指引。
- (四)檢討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的工作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