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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委員會/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

中央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委任)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主席)
  • 副行政署長(1)或其代表
  • 副民事法律專員或其代表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3或其代表


職權範圍

  1. (一)
    就顧問公司的遴選及委聘,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 (庫務)提供建議,但不包括由「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及部門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所負責遴選及委聘的顧問公司。
  2. (二)
    提供與顧問公司商議費用的指引。
  3. (三)
    審核顧問公司的工作表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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