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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信託基金委員會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委任)

  • 周淑琼女士 (主席)
  • 霍佩珠醫生
  • 何重文醫生
  • 孔憲正先生
  • 葉兆廣先生

註 : 勞工及福利局、醫院管理局及社會福利署代表或按需要出席。

職權範圍

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FCR(2003-04)44 文件所載的職權範圍 -
  1. (一)
    就下列申請資格,提供意見:「沙士」病故者家屬申請恩恤金的資格,以及「沙士」康復者及曾接受類固醇治療的「沙士」"疑似"患者申請援助 (包括恩恤經濟援助) 的資格
  2. (二)
    考慮「沙士」病故者家屬提出的恩恤金申請,以及「沙士」康復者及曾接受類固醇治療的「沙士」"疑似" 患者提出的援助金申請,包括恩恤經濟援助金申請,並向信託人提出建議;以及
  3. (三)
    在任何其他有關基金管理的事宜上向信託人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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