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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工程師委員會

  •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 (主席)
  • 發展局副秘書長 (工務) 3
  • 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
  • 渠務署署長
  • 機電工程署署長
  • 環境保護署署長
  • 路政署署長
  • 規劃署署長
  • 水務署署長
  • 運輸署署長
  • 不多於五名的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代表 (參註1)

職權範圍

討論一切影響聘用工程及有關業務的顧問公司之事宜。


註 1 : 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可提名其所有現任理事會成員為顧問工程師委員會成員,並可委派最多5名成員參加顧問工程師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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