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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投資委員會

  • 教育局局長或其代表 (主席)
  •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或其代表 (當然委員)
  • 庫務署署長或其代表 (當然委員)
  • 甘博文博士,B.B.S.
  • 葉廣濤先生
  • 梁慧女士,J.P.

職權範圍

  1. (甲)
    就制訂基金的投資政策提供意見;
  2. (乙)
    就監管基金的投資事宜提出建議;
  3. (丙)
    視乎情況,就聘用基金經理處理基金的投資事宜提供意見;以及
  4. (丁)
    提交意見及建議予督導委員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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