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督導委員會

  • 教育局局長或其代表 (主席)
  • 方梓勳教授,M.H.
  • 楊培才先生
  • 甘博文博士,B.B.S.
  • 李錦霞女士
  • 羅寶文女士
  • 呂汝漢教授,M.H.

職權範圍

  1. (甲)
    就基金管理和運用的整體策略向受託人提供意見;
  2. (乙)
    就監管基金的持續運作向受託人提供意見,包括基金的獎勵範圍及準則,以及獎勵的發放;以及
  3. (丙)
    檢討計劃的成效,並就利用基金作為工具,以全面加強香港作為區域教育樞紐的吸引力這項整體策略,提出建議。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