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

(香港法例第453章,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第3及4條)


仲裁官:
  • 梁偉俊先生
  • 羅德人先生
  • 呂惠芳女士
  • 李煥嫦女士

案務主任: 一名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
張慶年先生
(電話:2927 8007)
(傳真:2314 2947)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