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 香港品牌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  
搜尋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繫水務署  

服 務 目 標 及 取 得 的 成 績


2008/2009年度的服務目標及2007/2008年度取得的成績

服 務
2008/2009年度
的目標
2007/2008年度
取得的成績(%)
日常供水服務
食水水質
(供水接駁位置)
100%符合世界壎芠梒2006年所定標準 i 達到指標
鹹水水質
(供水接駁位置)
96%符合水務署所定的水質指標 達到指標
供水水壓
- 食水
- 鹹水

15至30米 ii
15米 ii

100%
100%
處理故障投訴
- 食水供應故障 iii
- 其他

半天
一個工作天

100%
100%
通知經預先安排的暫停供水 3個完整工作天前通知 99.7%
經預先安排的暫停供水時段 95%於8小時內 達到指標
接報後截斷爆喉所需時間
- 直徑300毫米及以下的喉管
- 直徑300毫米以上至600毫米的喉管

92%於1小時30分內 iv
92%於2小時30分內 iv

達到指標
達到指標
食水喉管爆裂最長停水時間 85%於8小時內
95%於12小時內
達到指標
達到指標
與帳戶有關的服務
用戶轉名申請

- 親自前往申請

- 電話申請

- 郵寄申請

- 傳真申請


15分鐘 v
15分鐘 v
7個完整工作天 vi
7個完整工作天 vi

100%

99.5%

99.3%

99.2%

結束帳戶後發出終結單 3個完整工作天 vii 99.5%
發還水費按金 9個完整工作天 99.0%
申請自動轉帳服務 3個完整工作天 viii 100%
與水錶有關的服務
回覆有關新建樓宇工程計劃的供水申請 20個完整工作天 84.2%
水錶的準確程度 偏差程度不超過+/-3% 93.3%
申請驗錶 8個完整工作天 ix 100%
抄錶的準確程度 99.95% x 達到指標
為新用戶安裝水錶
- 小型新發展項目 xi;或
- 無須改動喉管的現有樓宇

2個完整工作天

100%
重新接駁供水 24小時 xii 100%
簽發驗錶報告 98%於3個完整工作天內 xiii 達到指標
查驗新建樓宇工程 7個完整工作天 xiv 93.1%
發出『供水證明書』(水務表格WWO1005) 10個曆日 xv 100%
電話諮詢服務
可錄得接通客戶電話諮詢中心的來電比率 99% 98.7%
接通客戶服務代表的比率 90% 達到指標
等候客戶服務代表接聽的時間 50%不超過30秒 40.7%
其他服務
申請釣魚牌照
-郵寄申請
-親自前往申請

3個完整工作天
10分鐘

100%
95.0%
初步回覆市民的來信 10個曆日 97.0%
回覆水喉匠牌照申請 10個完整工作天 96.3%
i 2008/2009年度提高後的服務目標。2007/2008年度的服務目標是採用世界壎芠梒2004年所定標準。
ii 除了在系統的盡頭,配水系統內最低的剩餘水壓(或水壓幅度)。
iii 包括食水供應中斷、食水受到污染、及內部食水喉管爆裂而可能導致水浸。
iv 2008/2009年度提高後的服務目標。2007/2008年度的服務目標為90%。
v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vi 整個過程,包括為舊客戶終結帳戶。
vii 終結單會在抄錄得最後水錶讀數後3個完整的工作天內發出。
viii 不包括一個月銀行審理期。
ix 有關目標是指由收到款項至發信通知申請人觀看驗錶過程的時間。
x 2008/2009年度提高後的服務目標。2007/2008年度的服務目標是抄錶員所抄錄的讀數的準確程度為99.90%。
xi 適用的新發展項目為所需水錶數目不超逾5個,或無須從政府總水管敷設新駁喉的驗妥水管工程。
xii 繳交所需費用後。
xiii 完成驗錶後計。
xiv 在持牌水喉匠報告完成水管工程後。
xv 在下列事項辦妥後發出『供水證明書』:
(一) 收到申請水務表格WWO132 Pt II;
(二) 水務署監督已檢查及滿意水管工程;及
(三) 供水已完成接駁。

服 務 承 諾 小 冊 子


 返 回 上 頁  



2003 ©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