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
2008/2009年度提高後的服務目標。2007/2008年度的服務目標是採用世界壎芠梒2004年所定標準。 |
| ii |
除了在系統的盡頭,配水系統內最低的剩餘水壓(或水壓幅度)。 |
| iii |
包括食水供應中斷、食水受到污染、及內部食水喉管爆裂而可能導致水浸。 |
| iv |
2008/2009年度提高後的服務目標。2007/2008年度的服務目標為90%。 |
| v |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
| vi |
整個過程,包括為舊客戶終結帳戶。 |
| vii |
終結單會在抄錄得最後水錶讀數後3個完整的工作天內發出。 |
| viii |
不包括一個月銀行審理期。 |
| ix |
有關目標是指由收到款項至發信通知申請人觀看驗錶過程的時間。 |
| x |
2008/2009年度提高後的服務目標。2007/2008年度的服務目標是抄錶員所抄錄的讀數的準確程度為99.90%。 |
| xi |
適用的新發展項目為所需水錶數目不超逾5個,或無須從政府總水管敷設新駁喉的驗妥水管工程。 |
| xii |
繳交所需費用後。 |
| xiii |
完成驗錶後計。
|
| xiv |
在持牌水喉匠報告完成水管工程後。
|
| xv |
在下列事項辦妥後發出『供水證明書』:
(一) 收到申請水務表格WWO132 Pt II;
(二) 水務署監督已檢查及滿意水管工程;及
(三) 供水已完成接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