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就規劃申請提出意見?
公眾可就下列三類申請提出意見 :
(a)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b)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c)
根據第 17 條而就城市規劃委員會第 16 條的決定提出覆核申請
最後修訂日期︰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