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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
A/YL-TYST/575
申请地区
唐人新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区
收到日期
12/01/2012
地点
新界元朗屏福里1号丈量约份第121约地段第1992号及增批部分
拟议
拟议略为放宽15米的建筑物高度限制至16.5米,以作准许的工业用途(未另有列明者)及货仓(危险品仓库除外)用途
报章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报章通知
摘要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
于
30/01/2012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提交一份视觉影响评估报告。
判决
获接受但不可获豁免公布
报章通知
已收到对进一步资料的意见数目
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30/03/2012
备注
-
最后修订日期∶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