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电子提交规划申请系统(英文简称「EPASS」)是什麽?
EPASS提供多一个渠道,让公众可以在网上根据条例第12A条、第16条、第16A(2)条及第17条提交规划/覆核申请,以及其後提交这些申请的进一步资料。这些电子申请必须符合指定的规格、方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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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我仍然可以使用邮寄或专人送递方式提交申请吗?
EPASS是邮寄和专人送递这两种提交规划申请的传统方式以外的另一提交申请渠道。提交申请不一定要使用电子表格,你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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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透过EPASS向城规会提交电子规划申请有哪些步骤?
提交申请的步骤如下:
- 把合适的电子表格(Adobe PDF格式)下载至电脑
- 使用Adobe Reader / Acrobat软件打开电子表格,然後填入资料
- 把附件(如有者)加入电子表格
- 在电子表格指定位置加入数码签署
- 把已签署的电子表格连同附件(如有者)提交城规会
- 在适用情况下,把授权书的真确副本以邮寄或专人送递方式提交城规会
详情请参阅城规会发布的《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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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 有哪些电子申请可经EPASS 提交?
以下的电子表格已经推出:
(1) |
根据条例第12A条递交的修订图则申请(电子表格第S12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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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条例第16条递交的许可申请 - 适用於建议不涉及或不祇涉及 (i)兴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ii)位於乡郊地区土地上及/或建築物内进行为期不超过叁年的临时用途/发展; 及 (iii)位於乡郊地区的临时用途或发展的许可续期(电子表格第S16-I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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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条例第16条递交的许可申请 - 适用於只涉及兴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建议(电子表格第S16-II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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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条例第16条递交的许可申请 - 适用於祇涉及位於乡郊地区土地上及/或建築物内进行为期不超过叁年的临时用途/发展或该等临时用途/发展的许可续期的建议。其他土地上及/或建築物内的临时用途/发展 (例如位於市区内的临时用途或发展)及有关该等临时用途/发展的许可续期,应使用电子表格第16-I号。(电子表格第S16-III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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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条例第16A(2)条递交的修订许可申请(电子表格第S16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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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条例第17条递交的覆核申请(电子表格第S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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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交根据条例第12A条、第16条、第16A(2)条或第17条递交的规划申请的进一步资料(电子表格第FI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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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 EPASS的服务时间为何?
除进行系统维修期间外,城规会的EPASS每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都可使用。不过,城规会秘书处会查核所有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和资料,为此,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印證申请书所列述或包括的任何事项或详情。秘书处查核後,如发现申请人未有适当提供所需的详情及/或足够的文件份数,以及/或所提交的申请和资料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城规会可拒绝处理其申请。收到申请的日期会以城规会秘书处完成查核所提交的申请和资料并收妥所有必要的资料及文件的日期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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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 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时要加上数码签署吗?
要的。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时,必须加上由香港邮政署或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核證机关发出的有效数码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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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 填写电子表格时须连接互联网吗?
填写电子表格时无须连接互联网,但向城规会提交填妥的电子表格时则必须连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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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 使用EPASS提交电子申请 须符合哪些格式?
- 所提交的电子申请必须 (请参阅有关的城规会指引及技术文件):
- 以指定的电子表格填写;
- 档案大小不超过10MB (10个百万字节)(包括电子表格及所有附件)
- 不大於「A3」纸的大小
- 页数不超过20(包括电子表格、附加的图则及补充文件,但不包括申请人及获授权代理人的详细资料页,以及文件核对表,有些文件的页数不限,包括土地业权记录、土地拥有人的同意书、徵求土地拥有人同意的文件,以及发给土地拥有人的通知书。) ;及
- 电子表格的附件必须:
- 为Adobe PDF格式;
- 字体大小不小於12点(文字部分, 申请人所提交的附件的註脚、页尾、页首、图表及绘图内的文字除外);以及
- 不大於「A3」纸的大小;及
- 电子表格须具有效的数码签署,而该签署必须有经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所认可的核證机关发出的认可證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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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 是否要预先向城规会秘书处申请开立使用者帐户,才能使用EPASS提交申请?
否。使用EPASS服务不须预先开立使用者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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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 我如何得知已完成递交电子申请程序?
在按下「提交」按钮後,请勿关闭浏览器,直至确认页面出现为止。倘若申请获电子提交系统接纳,申请人会收到一封确认电邮,列明提交申请的日期和时间、参考编号,以及一些与申请相关的重要注意事项。请注意,参考编号并非申请编号,城规会秘书处会在完成查核申请及申请人提交所有必要的资料後,才编配申请编号。如果确认页面没有出现,或过了很长时间,仍未收到确认电邮,请致电2231 5000与我们联络。
倘拒收页面出现,请采取以下查核步骤:
- 确保互联网连接正常
- 确保符合使用EPASS的系统要求
- 确保电子申请符合指定的格式
- 使用有效的数码證书在适当签署栏签署
-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请致电2231 5000与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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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 提交申请後,我怎样查核申请状况呢?
你可以亲身前往城规会秘书处查询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的状况,也可以书面或致电联络秘书处。无论以何种方式作出查询,均须述明确认电邮内註明的电子表格参考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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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 我怎样撤回已经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如欲撤回已提交的申请,可在城规会考虑该申请的日期前,随时以邮寄、电邮或专人送递方式把撤回申请通知书送交城规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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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要求
问题13. 使用EPASS,在系统方面有任何要求吗?
- 申请人请留意以下的作业系统/软件能支援城规会网上服务:
- 微软视窗Vista及/或以上版本
- Mac OS X 10.6.4、10.7.2或10.8版本
- Adobe Reader DC 或 Adobe Acrobat DC 或以上版本
- QuickTime 7.7.5 或以上版本。通过此连结(http://www.apple.com/quicktime/)可下载QuickTime软件。
- 适用的浏览器包括IE 8、FireFox 13、Chrome 19、Safari 5.1.7及/或以上版本。如要浏览的页面正确显示出中文字,电脑须可显示大五码(Big-5)或ISO10646国际编码标準的字符,以及装有香港特区政府编订的《香港增补字符集》。请浏览以下网页获取更详细的资料。《香港增补字符集》
- 申请人须使用有效的电邮帐户,接收与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料有关的电邮信息。
- 申请人须使用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或以上版本的软件(可免费下载),阅读及填写PDF格式的电子表格。如要在Adobe Reader正确显示和输入中文字,建议使用该软件的中文繁体版本。如使用非中文版本,则必须安装繁体中文字型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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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證书及认證
问题14. 数码證书是什麽?
数码證书指由核證机关发出及以数码方式签署的电子文档,以核实證书持有人的身份,是一种网上交易认證方法。关於数码證书及核證机关的详细资料,可浏览香港邮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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