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特寫
簡訊
圖片專輯
健康生活
康體消息
福利版
讀者來函
English Version
中文版警聲主頁
警務處主頁
昔日警聲
軍人加入香港警隊概況

《警聲》會由今期開始連載一篇刊於《皇家香港警察協會通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號)名為「軍人加入香港警隊概況」的文章,藉此向讀者介紹香港警隊的歷史。

一八四一年英國佔領香港後,警隊在當時的首席裁判司威廉•堅偉及海事裁判司威廉•畢打的管理下運作,主要從本地聘請軍人和水手擔任員佐級人員。他們大部分都由於健康或紀律問題而離開軍隊,但當時的政府為了控制新佔的領土,唯有僱用他們。

早期軍人加入警隊後,仍保存原有官階。這些人員是個別招聘,不但沒有正式受訓,對中國方言更全無認識。在一八四三年,香港的警務工作困難重重,兼且官多於兵,只有二十八名警員卻有四十四名太平紳士。

香港割讓予英國及首五個通商口岸開放後,香港的經濟漸趨蓬勃,社會對一支高效率警隊的需求愈來愈大。為了解決這問題,警隊在一八四四年三月從途經香港的英軍第九十八兵團招募了約六十名軍人(該兵團剛在中國沿海完成任務)。這兵團中不少軍人原屬第五十五兵團,但由於該兵團當時已離開中國前往印度,這些軍人在加入警隊前只得暫時轉投另一兵團。這是英軍正式加入香港警隊的首個例子。本文將陸續介紹日後軍人加入警隊的情況。


•早期的華籍及印度籍警員攝於中央警署(俗稱「大館」)。


香港警隊於一八四四年根據法令第十二號正式成立,成員包括少數歐籍警官、警佐和警員,輔以印度籍警佐和警員。在一八四五年,三名來自倫敦市警隊的人員,其中包括查理士•梅理,獲委任領導香港警隊,使之成為專業隊伍。但後來三人之中一人離開政府,另一人溺斃。梅理成為首位警務首長,並在警隊工作達十七年,其後再出任裁判司十七年。雖然警隊成立初期並無華籍警員,但在一八五六年人手已增至二百三十八人,人員種族國籍混雜,包括各方白種人(大部分為英國人)、印度教徒、錫克教徒、回教徒和來自西印度群島、馬來亞、呂宋、馬六甲和孟買的人士。

至一八六七年,警隊人手已增至有九十名歐籍人員、三百七十名印籍人員和一百三十名華籍人員。直至十九世紀末,警隊內的族裔比例大致不變,隨後華籍人員的數目則漸漸超越印籍人員。

一八七二年警隊從蘇格蘭招募了四十五名人員。雖然他們大部分來自愛丁堡市警隊,但當他們在香港終老後,墓碑上刻著的出生地則各異,遠至謝特蘭群島和外赫布里底群島都有。這批人員後來被統稱為蘇格蘭隊伍。

翌年,為了應付本地警隊不斷擴展的需求,以及因紀律和健康問題而造成的人手流失,警隊再從倫敦市警隊招募二十名人員,他們被稱為倫敦隊伍。

隨後三十年,警隊並未大量招募外籍人員。因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社會快速發展,警隊在本地招聘退伍軍人、水手和更多華籍人員,加上較佳的訓練、裝備和服務條件,健康情況和衛生條件改善,人手編制得以維持。

(下期將介紹一九OO年後的情況)





〈〈 返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