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呈請規則明刊憲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五日(星期四)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為規管有關立法會選舉呈請的 提交、審理及終止等實務和程序事宜而訂立的規則將於明 日刊登憲報。

  《立法會(選舉呈請)規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訂 立。

  政府發言人說︰「《立法會條例》規定,有關立法會 選舉的選舉呈請書可在選舉結果公布後兩個月內提交高 等法院原訟法庭。」

  選舉呈請規則將於下星期三(一月二十一日)提交臨 時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