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星期四)


  保安局局長黎慶寧今日表示,政府已決定取消對非法抵港的 越南人士實施第一收容港政策。

  黎慶寧在記者會上作此宣布時說,是項決定已考慮到越南情 況的轉變,近期非法抵港人士的性質,以及社會上的廣泛意見要 求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臨時立法會於去年八月二十日曾通過一項動議,促請政府終 止該項政策。

  黎慶寧亦談及有需要終止來自中國的越南非法入境者抵港 時,可能提出甄別與安排移居的要求。

  他說:「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的實際意義,就是日後非法抵 港的越南人士將不會獲得特別對待,他們的待遇將等同來自其他 國家的非法入境者。」

  他指出綜合行動計劃已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正式結束。 該計劃訂下國際指引,以處理區內大量要求庇護的越南人士。

  為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入境條例》必須作出修訂。該條 例第IIIA部份載有為抵港越南人士提供難民身分甄別及覆核程序 的特別條文。

  他說:「為防止由現在至臨時立法會通過有關修訂條例草案 的一段時間內,可能有大量越南人士及來自中國的越南非法入境 者湧入香港,尋求甄別與移居機會,政府建議由明日起,即修訂 條例草案刊登憲報的日期開始,《入境條例》第IIIA部份不 再適用於新抵港人士。」

  然而黎慶寧強調,雖然政府決意遣返所有越南非法入境者回 越南,當局不會將非法入境者強行逐出水域。

  他解釋,政府已完成就越南難民、越南船民與越南非法入境 者政策的全面檢討,而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是一整套解決滯港 越南人士問題的措施之其中一環。

  關於仍然在港的一千二百名越南難民,黎慶寧表示政府會促 請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繼續竭力為難民作出移居外地的安 排。

  他說:「這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們認為應鼓勵越南難 民在港期間,自力更生及盡量過正常的生活。」

  黎慶寧說,至於滯港的七百名越南船民(即非難民),當中 約有四百名是越南政府拒絕接收的「非國民」及其一百名家庭成 員。

  他說:「但由於這批人士大部份報稱他們直接來自越南,而 當中很多其實在越南出生及在來港前從未離開過越南,因此我們 會促請越南政府重新考慮這些個案。」

  他說,餘下的二百名越南船民,其身分已獲核實,但卻因多 種原因而未被遺返(例如:身患重病,正在服刑或已外逃),政 府會在個別情況許可之下,儘快將這些船民送回越南。

  關於那些來港當非法勞工而非尋求庇護的非法入境者,黎慶 寧說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加快遣返程序。

  這方面的最大問題是在於冗長的核實身分過程,通常需時四 至六個月,黎慶寧說:「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促使越南政府作出安 排,快速遣返非法入境者。」

  他說,在照顧越南船民起居飲食的帳目安排上,亦會有所改 變。

  黎慶寧說政府代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墊支約十一億七 千萬港元的費用,一直受公眾關注。

  「由於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正面對世界各地沉重和迫 切的難民問題,而且在籌募經費以應付各項難民計劃開支方面遇 到困難,我們認為審慎的做法是終止日後船民事務上的墊支安 排。」

  「不過,我們會催促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繼續籌款以 償還欠款。」

  他說,由於留在各營房的越南難民、船民和非法入境者人數 不多,政府將會關閉新秀營和縮減萬宜羈留中心規模。

  黎慶寧說,政府將會在一九九八年就管理望后石越南難民中 心的費用作出資助,但關閉新秀營和縮減萬宜中心規模所節省的 款項,應足可抵消這筆費用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