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供應
貨幣供應指經濟體系內可供交易投資使用的貨幣總量。貨幣供應的增長速度與通脹率、總需求及利率有關,而後者各項也可能會影響經濟增長。在某些國家或地區,有關當局會以貨幣供應作為貨幣政策的目標或工具。反觀香港,由於實行固定匯率制度的緣故,貨幣政策已被嚴格固定下來。但與此同時,當局仍須密切注視貨幣供應的增長,以助評估整體的經濟情況及前景。
貨幣供應定義:
貨幣從概念上作為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已在實際應用上演變為各種形式的貨幣,因此貨幣定義的相當廣泛,由現金(紙幣及硬幣)以至活期存款甚至未取用的透支額。
香港貨幣供應量的指標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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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供應定義一(M1):
指市民持有的法定貨幣紙幣和硬幣加上銀行的客戶往來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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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供應定義二(M2):
指貨幣供應定義一(M1)所包括的項目,加上銀行的客戶儲蓄和定期存款,再加上由銀行發行而由非銀行持有的可轉讓存款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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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供應定義三(M3):
指貨幣供應定義二(M2)所包括的項目,加上有限制牌照銀行和接受存款公司的客戶存款,再加上由這兩類機構發行而由非銀行持有的可轉讓存款證。 |
香港的貨幣供應量 (2000年底)
貨幣基礎
貨幣基礎是銀行透過信貸活動創造額外貨幣的基礎,因此也是擴大貨幣供應的基礎。
在香港,貨幣基礎的組成部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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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證明書(用以支持3家發鈔銀行發行的紙幣)及流通硬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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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在金管局結算戶口的結餘(總結餘);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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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代政府發行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 |
每日貨幣基礎及其組成部分的最新數字,都可在貨幣市場收市後下午5時30分左右在市場熒幕機看到,並於翌日早上載於金管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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