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香港金融管理局
English Version 繁體中文版本 簡体中文版本 聯絡我們 網頁指南
   
 

銀行營運守則
金管局雖然並無正式權力處理銀行服務消費者保障的問題,但會透過《銀行營運守則》(由業內公會發出,並得到金管局認同的銀行業務及服務標準),監察銀行服務的水平及透明度,並透過對銀行的日常監管工作,確保銀行遵行該守則。

《銀行營運守則》是為促進公平和合理的銀行服務而設,並提高
銀行訂立服務章則及條款(包括服務收費)的透明度。

 
 

 

 
 
透明度
金管局認為銀行收費屬商業決定,因此不會作出監管。然而,銀行必須對釐定及調整收費保持透明度。例如,銀行須在任何新收費生效之前,給予受影響的客戶30天的通知期。金管局已於2001年就《銀行營運守則》作出大規模修訂,以加強對銀行提高透明度的要求。
 
 
   
消費者的投訴
金管局將銀行客戶的投訴轉介予有關銀行,並要求銀行就投訴作出詳細調查及適當處理。如有關銀行沒有這樣做,金管局會將事件升級,與銀行高級管理層繼續跟進。
 
 
     

展望未來
撤銷利率管制後,銀行業經營環境競爭日趨激烈,銀行服務將更趨多元化和複雜,對於銀行服務的誤解及不滿的機會亦相應增加。金管局是否需要提高對使用銀行服務的客戶的保障?

金管局現正考慮如何能使銀行客戶獲得最佳保障。可行方案包括:

確立銀行業自我監管制度
設立消費者保障機制,如申訴專員制度
由金管局負責處理消費者保障的問題。

我們對上述問題保持開放態度,並正透過立法會的有關代表諮詢業界及社會大眾。我們歡迎大家提出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