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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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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截至2000年12月底的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結果。

金管局自1996年1月起定期進行這項每月調查。一直以來,主要的調查結果均刊載於《金融管理局季報》。為了提高有關認可機構在這類業務方面的市場透明度,金管局由現在起每季公布有關的調查結果。

調查涵蓋20家從事信用卡業務的認可機構,而從事信用卡業務的非認可機構並不包括在內。

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0年12月底的1年內,信用卡帳戶總數及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分別上升24.5%及27.7%。與2000年第3季比較,第4季的信用卡帳戶總數及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增幅分別由4.5%及7.0%,上升至7.9%及 9.5%。

拖欠比率(即逾期超過90日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及按年計季度撇帳比率在連續下跌5季後,分別由第3季的0.71%及3.57%上升至0.76%及3.72%。拖欠比率上升反映逾期超過90日的貸款的增長較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為快,而撇帳比率增加,部分原因是破產的持卡人的數目增加。

自1999年4月開始收集轉期比率的數據以來,這個比率一直維持在50%至56%左右,顯示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中約有一半是來自轉期帳款。於2000年12月底,轉期帳款比率為53.8%,略高於9月底的52.8%。

有關調查結果詳情,請參閱附件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或
新聞組經理黃詠華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2月27日

 

附件

 

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

 

12/ 99

3/00

6/00

9/00

12/00

帳戶總數 (’000)

5,776

5,952

6,376

6,662

7,191

季度增減 (%)

+5.19

+3.05

+7.11

+4.50

+7.94

年度增減 (%)

+15.93

+17.78

+21.27

+21.32

+24.49

 

 

 

 

 

 

應收帳款總額 (百萬港元)

40,242

40,360

43,844

46,895

+51,373

季度增減 (%)

+7.29

+0.29

+8.63

+6.96

+9.55

年度增減 (%)

+9.01

+12.48

+19.34

+25.03

+27.66

拖欠比率 (%)

0.92

0.82

0.73

0.71

0.76

按年計撇帳比率 (%)

4.83

4.24

3.98

3.57

3.72

轉期比率 (%)

54.34

56.18

54.92

52.79

53.82

新聞稿附註

  1. 在調查中,信用卡應收帳款指應向個別信用卡持有人收取的信用卡帳款。

  2. 如果信用卡帳款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已逾期,便會被列為逾期(參考下文附註6)。拖欠比率指逾期超過90日而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仍未償還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比率。

  3. 撇帳比率指在一段期間內已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期末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認可機構會採用不同的撇帳政策。一般來說,應收帳款若逾期超過180日,或應收帳款最終獲償還的機會不大(例如持卡人破產或不知所蹤),便會予以撇帳。為方便比較各認可機構的撇帳情況(尤其部分認可機構會在年內不同時段進行撇帳),撇帳比率是按年計比率。

  4. 拖欠比率可及早反映信用卡組合的質素,撇帳比率則評估在一段指定期間內認可機構就該組合所承受的信貸虧損總額。兩項比率互相補足,拖欠比率是關於已逾期超過90日但尚未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而撇帳比率則主要涉及逾期還款情況相當嚴重的應收帳款(例如已逾期超過  180日)。由於撇帳比率是按年計的比率,而拖欠比率則根據月底數字計算,所以前者一般比後者大。

  5. 信用卡帳戶的轉期帳款是指上一個結單日期的未償還款額在上一個結單日期至當前的結單日期期間所償付的金額。

  6. 附有轉期帳款的帳戶指持卡人至少已償還認可機構規定的最低還款額,但尚未全數清償結單所示結欠餘額的帳戶。這些帳戶不會被視為逾期帳戶。若在結單到期日仍未償付最低還款額,有關帳戶便會被視作逾期帳戶。

  7. 轉期比率指轉期帳款總額與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結單日期所記錄的結欠餘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