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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

簡介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1993年4月1日成立,由外匯基金管理局與銀行業監理處合併而成。金管局的主要職能由《外匯基金條例》《銀行業條例》規定,並向財政司司長負責。


金管局是香港政府架構中負責維持貨幣及銀行體系穩定的機構,其主要職能為:

  • 維持港元匯價穩定
  • 透過穩健投資策略,管理外匯基金(即香港的官方儲備)
  • 促進香港銀行體系穩健
  • 發展香港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使貨幣暢順流通

 

政策目標

金管局的政策目標為:

  • 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透過外匯基金的穩健管理、貨幣政策操作和其他適當措施,維持貨幣穩定;
  • 透過規管銀行業務和接受存款業務,以及監管認可機構,促進銀行體系的安全和穩定;及
  • 促進金融體系,尤其是支付和結算安排的效率、健全性與發展。

有關金管局工作的其他資料,請參閱最新的金管局年報香港金融管理局簡介政策範圍

 

相關資料:

新聞稿, 2003年6月27日 - 貨幣與金融事務方面的職能與責任:財政司司長與金融管理專員互換函件

更新日期: 2007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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