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鴻齡先生, SBS, JP 范鴻齡先生於1948年6月生於中國上海。彼於1969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獲經濟及工商管理榮譽學位,並持有北京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在英國林肯法律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後,彼亦獲香港法院頒授大律師資格,並曾在本港執業。彼亦為美國加州持牌律師。 范氏曾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副主席,亦為港龍航空有限公司董事兼行政委員會主席。 范氏亦擔任多項公職,現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副主席,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健康與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諮詢委員會成員,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成員,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成員,香港大學司庫,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浙江省委員會委員,港美商業委員會成員,美國耶魯大學校長國際事務委員會成員及香港賽馬會競賽董事。 范氏曾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授予太平紳士(JP)及銀紫荊星章勳銜(SBS)。 范氏暫時停止履行政府委任公職。 更新日期:2009年 4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