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前水警總部招標闢建旅遊項目

  政府將於明日(十一月一日)在憲報刊登公告,邀請有興趣人士就保存和修復尖沙咀前水警總部,並把該處闢建為旅遊主題發展項目提交建議書。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社會輿論越來越期望當局保存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並在合適的情況下將之闢建為文物旅遊用途,讓本地居民和海外旅客都能欣賞到香港獨特的文化遺產。

發言人說,前水警總部位處尖沙咀旅遊區中心,位置優越,這座歷史建築物具有開發利用的潛力。

為配合該計劃的目標,建議者必須遵守若干保存文物的強制性規定,包括原地保留前水警總部範圍內的歷史性建築物及前消防局的兩座建築物,有關規定是經過諮詢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而制訂。建議者亦須證明有財力承擔該計劃。在此兩項大前提下,建議者將有自由度,就拓展零售、商業和娛樂活動等方面提交既具創意亦切合該址的獨特風貌的建議書。

發言人指出:「該建築物是原狀完整保存的維多利亞殖民地時期建築的罕有例子,為配合保留該址獨有文化氣息的原則,我們在評審建議書時,將考慮各建議書在以下方面的表現:文物保護;建議者在推行文物旅遊項目及管理此類設施的能力、建設概念的創意及技術事宜;與經濟和旅遊效益等。」

有關評分標準的詳情將載於招標公告的註釋內。

獲選建議者將獲批該幅土地,為期50年。獲選建議者在實地施工前,須按照《古物及古蹟條例》、《城市規劃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建築物條例》等有關法例的規定,完成各項必要的法定程序。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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