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簽署


總理溫家寶與行政長官董建華今日(六月二十九日)主持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的簽署儀式。


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及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分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在禮賓府舉行的一項簽署儀式上簽訂「安排」。


是項簽署標誌著自二○○二年一月於北京就「安排」展開的磋商的主要部分,已經圓滿結束。


梁錦松於簽署「安排」後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安排」將為香港的製造業和服務業帶來新的機會,他很高興能落實簽署。


梁錦松說:「『安排』的落實,將大大加強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經濟合作與融合,由於內地給予較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為佳的優惠,香港的產品及服務將可享有優勢進入內地市場。」


「同時,『安排』所達致的各項合作措施,亦將促進兩地之間的貿易及投資。」


「安排」將涵蓋三大範疇,分別為: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


在貨物貿易方面,內地同意由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約二百七十個內地稅目涵蓋的香港產品,只要符合原產地規則,都可享有零關稅優惠。


內地亦同意最遲於二○○六年一月一日前,內地稅制內餘下稅目涵蓋的香港產品,只要符合「安排」的原產地規則,本地廠商都可經申請享有零關稅優惠。


至於服務貿易,多個界別於進入內地市場時,亦將可享有更大的市場准入,或是某些限制將獲撤銷。這些行業包括管理諮詢、展覽及會議、廣告、法律、會計服務、醫療及牙醫、房地產及建築、運輸服務、分銷、物流、貨物運輸代理、倉儲服務、旅遊、視聽、銀行、証券和保險等。


至於香港方面,特區政府同意對原產於內地的貨品維持零關稅,亦不會對上述行業的內地服務及服務提供者,引入新的針對性歧視措施。


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雙方同意在七個範疇加強合作,包括海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質量標準、食品安全、中小企業合作、中醫藥產業合作、電子商務、貿易投資促進、及法律法視透明度。


財政司司長與安民副部長今日上午會面,就「安排」進行第四次高層磋商,會後隨即於下午舉行簽署儀式。


在會議上,雙方就「安排」的主要部分達成協議,並確定「安排」的內容文本。


財政司司長與安民副部長均對「安排」的成果,表示滿意,認為「安排」的內容全面廣泛,對兩地都有裨益,並已達致雙方於去年展開磋商時訂定的目標。


雙方亦了解到「安排」將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有關進一步開放的建議,可在「安排」下所設立的常設協商機制討論。


財政司司長感激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人對「安排」的大力支持,亦多謝安民副部長的帶領及指導,令「安排」取得良好成果。


財政司司長及安民副部長亦藉此機會多謝雙方官員,感謝他們的共同努力,使磋商達致圓滿的成績。


兩地政府自二○○二年一月底於北京就「安排」正式展開磋商後,雙方先後於北京及香港,或透過視像會議,舉行了四次高層磋商及十五次高級官員會議。


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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