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推行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相關的法例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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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現時,有意經營不同類別持牌處所的人士,如須就相關處所進行消防風險評估,以及證明相關處所符合有關的消防安全規定,只可依靠消防處的服務。」
「為方便營商,並善用市場上專業及合資格的人力資源,我們建議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利用市場上專業工程師和合資格人士,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消防處會繼續提供消防風險評估及發出證明書服務,以供公眾人士選擇。因此,此計劃將為市場提供多一項選擇,以完成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審批程序,利民便商。推行此計劃可推動消防工程專業的發展。註冊消防工程師所提供的服務的費用會由市場的供求力量決定。」
實施該計劃需要立法。就此,政府分階段推進相關的立法工作。立法會制定了《2017年消防(修訂)條例》,讓政府可以為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訂立新規例。
發言人續表示:「政府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是不能影響消防和公眾安全。因此,政府制定《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旨在對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予以規管,以及就其專業事務訂明規管制度。此新規例的條文將涵蓋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實施細則,包括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機制和職責;紀律處分及上訴機制;以及就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發出實務守則。立法會相關的法案委員會在審議《消防(修訂)條例草案》時,對上述規管制度的原則表示支持。」
《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須經立法會按「先審議、後訂立」程序審批。政府稍後亦會依「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向立法會提交其他三項與落實推行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相關的附屬法例。另外,保安局局長將藉憲報公告指定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為生效日期,使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得以在該日實施。
發言人補充:「在實施方面,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將適用於持牌處所。消防處建議分階段實施,先由《食物業規例》規管的食物業持牌處所開始推行。在首階段實施一段時間後,消防處會進行檢討以評估成效,並視乎評估結果,考慮把計劃擴展至其他持牌處所。」
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一方面能夠方便營商,另一方面可以帶動香港的消防工程專業的發展,有助促進業界開拓機遇,同時亦無損消防安全,是一個多贏的計劃。
完
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