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強烈反對有關《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的誤導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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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所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我們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嚴禁和制止有關行為。儘管如此,《香港國安法》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清楚訂明香港特區須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依照香港法律保護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
香港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自《香港國安法》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實施以來,美國政府每每利用不同事件和藉口,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區機關肆意作出攻擊。有關指控缺乏事實基礎,純粹是扭曲事實,欠缺可信證明。美國政府最新聲稱實施所謂「制裁」及作出所謂「商業警告」是回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藉口。
《香港國安法》扭轉了特區自二○一九年六月開始十多個月的亂局,暴力行為大幅下降,外部勢力已見減退,鼓吹「港獨」的情況不斷減少。《香港國安法》帶來的安全和穩定,令經濟和民生可得以恢復、令商業可蓬勃發展。特區政府會繼續履行其職責,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完
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1時00分
香港時間2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