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校長和教師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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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據悉,教育局在調查針對教師的投訴後,發現有教師使用內容偏頗的教材,向學生灌輸歪曲的概念,挑起學生對國家的反感。教育局表示,會在教師的職前和在職培訓中,加強價值觀教育、教師專業操守、《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教育的內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被取消註冊指明年期的教師,在該年期過後可重新申請註冊,教育局會否規定他們須完成該局提供關於國情、《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培訓(包括到內地師範大學接受國情培訓),他們的申請才會獲考慮;
(二)教育局有否考慮安排現職教師和準教師前往內地師範大學接受國情培訓,以增進他們對國家發展的了解;及
(三)教育局有何新措施,進一步加強校長及教師對國情、「一國兩制」及《香港國安法》等方面的認識?
答覆:
主席:
社會對教師的專業操守有很高的期望及要求,因此,教育局一直嚴肅處理每宗涉及教師操守的個案,並按《教育條例》考慮取消那些嚴重失德或違法教師的註冊。若教師被取消註冊後重新申請,為了保障學生的福祉,我們定必小心考慮,但過往通常不會批准他們重新註冊。我們亦總結了過去一年多處理投訴個案的經驗,並作出一些改善建議,在取消教師註冊時,會訂明在若干時間內(例如:三年),不會考慮其註冊申請,讓社會及教師清楚知道個案的嚴重性及對學生的保障。
就張宇人議員提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教師被取消註冊可能涉及很多不同的原因,並不單單限於教授扭曲的價值觀或錯誤的知識或概念。在二○一九年及二○二○年,我們分別取消了六名及七名教師的註冊或拒絕其註冊申請,當中有兩宗涉及教授嚴重偏頗甚至錯誤的內容,其他個案主要涉及教師與學生有超越師生關係的行為、觸犯刑事罪行、有嚴重的誠信問題等。
教育局在考慮被取消註冊的教師可否重新獲得註冊時,必須整體考慮,若涉及嚴重的誠信問題、嚴重違反專業操守或危害學生安全等而被取消教師註冊,即使有關人士參加培訓,我們以至社會人士亦難以放心把學生交給他們。再者,教師因其個人德行、專業操守、教授錯誤內容或不稱職而被取消註冊,亦必須自己承擔後果。若他們希望重新註冊,必須主動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接受適當的培訓,及提出有力和具體的證據,證明他們「適合及適當」及可擔任稱職的教師,教育局會審慎考慮其申請。在保障學生安全和利益的大前提下,我們不會單憑這些人士接受了某些培訓,便將學生交給他們。
我想指出,被取消教師註冊的人士已不是教師,原則上,教育局提供的教師培訓一般只開放予在職教師參加。就透過培訓幫助教師反思和改過,更適用於被教育局譴責、警告或勸喻的教師。由於每宗個案的背景、內容和嚴重性不同,學校作為僱主,應因應情況鼓勵有關教師修讀相關課程,重新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掌握正確的知識和概念,包括對香港和國家的認識,反思自己作為學生楷模應有的品行等,學校亦應加強督導這些教師的表現,例如觀課、檢視教材、提醒他們時刻注意言行等。我們鼓勵這些教師修讀教育局就不同課題,包括關於教師專業操守、《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提供多元化的培訓課程。
(二)及(三)培訓教師,包括校長,是教育局的一項重點工作,我們更為校長及教師提供有關《基本法》的培訓。由二○二○/二一學年開始,我們更加強了相關工作,包括在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及擬晉升教師的核心培訓課程以及校長培訓課程加強《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內容,由資深的法律專家和學者主講。另外,在二○二○/二一學年,我們亦聯同一些團體,舉辦不同課程,例如與勵進教育中心合作,舉辦了兩期,每期一連三天的培訓課程「尊重法律、鞏固法治」,有系統地幫助教師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和法治制度。這些培訓可幫助校長和教師在日常教學和生活中,作為學生的楷模,啟迪學生,引導學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鞏固法治。校長及教師報名踴躍,對課程評價正面,表示能加深他們對《憲法》及《基本法》的認識,釐清一些誤解。我們將來會舉辦更多這類培訓課程。
此外,教育局亦一直致力為校長及教師舉辦到內地的專業學習交流團,讓他們透過親身的觀察和體驗,了解國家的最新發展,反思香港與國家、國家與世界的關係,並且拓寬視野。我們除了繼續安排新任校長到內地參加專業交流,由二○二○/二一學年開始,新入職教師及擬晉升教師的核心培訓當中,包括約四天的內地學習團,以加強教師對國家發展及教育發展的認識,從而幫助他們啟迪學生,幫助他們思考香港在國家發展的機遇和貢獻。我們原本已就二○二○/二一學年的學習團與內地單位聯絡,並擬備初步計劃,但由於受到疫情影響,這些學習團會延至二○二一/二二學年舉行。
教育局會持續檢視這些課程的模式和內容,以期更全面照顧教師和校長的需要。
多謝主席。
完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5分
香港時間1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