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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種計劃將分階段覆蓋合資格的非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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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公布,基於公共衞生考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將覆蓋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慣稱「雙程證」)並將會在香港逗留一段時間的內地居民。此外,政府亦準備為在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及獲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的人接種疫苗。
   
  政府發言人說,自疫苗接種計劃開展以來,政府不時收到為在港的非香港居民接種疫苗的查詢和要求。現時約有四萬多名持有雙程證的內地居民獲准以訪客身分逗留在香港,他們當中絕大部份是持「探親」簽注赴港探親。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兩地所實施的檢疫措施,他們可能由於特殊原因或困難而需要繼續逗留在香港,例如照顧在港無依靠子女、年長或患病的家人等。他們一般與合資格接種疫苗的香港居民同住。
   
  發言人說:「這些雙程證持有人會在社區逗留一段時間,從保障公共衞生角度而言,為他們接種疫苗,除了保護他們免受感染,亦有助防止病毒在社區傳播,從而提升香港的整體抗疫能力。」
   
  凡持有雙程證獲准以訪客身分逗留香港,並且無需延期也可以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的訪客,可以由五月二十八日開始在辦公時間內帶同雙程證及由本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標籤或延期逗留標籤,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流動郵政局除外),由職員協助預約,以期在逗留期限內於29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完成接種兩劑疫苗。
   
  同樣基於公共衞生考慮,政府亦準備為在香港約13 000名免遣返聲請人及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的人士接種疫苗。政府現正透過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向有關人士進行問卷調查,了解他們對接種疫苗的意向。我們計劃於七月開始,安排四至六間指定疫苗接種中心,為有關人士接種疫苗,並提供翻譯服務。
   
  至於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繼續在港逗留的其他訪客,政府亦會適時公布接種安排。
   
  一般而言,訪港人士(包括內地居民和其他訪港旅客)必須在逗留期限屆滿當日或之前離開香港。有關人士如有特殊原因或緊急情況而需要延長逗留期限,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七日內提出申請,由當局按個別情況考慮。單以接種疫苗為由而申請延長在港逗留期限將不獲考慮。
 
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