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堂食餐飲處所的通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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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餐飲處所傳播的風險,政府在上月十七日宣布,堂食餐飲處所座位間須在本月三十日或之前符合下述規定:(1)新鮮空氣每小時換氣量須為六次或以上,或(2)已安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有不少餐飲業務經營者(經營者)向本人反映,他們對通風系統及空氣淨化設備欠缺認識,難以在短促的時間內完成有關的通風系統工程並取得註冊專門承辦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承辦商)簽發的合規證明書。為符合該規定而招致的開支亦令他們百上加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公布承辦商就(i)承辦有關工程及(ii)簽發證明書收取的費用的範圍,以供經營者參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盡快向經營者提供資助及技術支援,以協助他們符合該規定;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酌情給予經營者寬限期,或押後該規定的生效日期;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網頁登記,申報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六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包括現場環境)及生產商說明書在其處所座位間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
雖然現時全球並無因應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而針對食肆通風要求設立劃一標準,但普遍認同改善通風措施有助控制病毒感染。政府曾參考世界各地相關資料,包括適用於非住宅樓宇的通風標準、相關科學研究及臨床研究,以及英國屋宇裝備工程師學會等就公共場所(包括食肆)制訂通風系統設計指引提供的資料等,並已平衡措施效用及業界可承受程度等相關因素。
我們希望業界盡早落實相關通風規定,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讓餐飲業界日後在面對疫情時,可盡量避免「一刀切」暫停活動。
就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為順利落實上述規定,食環署已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公共衞生、工程、測量及通風等專業界別的代表。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正多管齊下,協助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順利履行有關規定,除與餐飲處所、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電器產品供應及酒店等業界代表會面,亦到餐飲處所(包括酒吧、中式酒樓、茶餐廳及酒店餐廳)實地視察。
在協助餐飲業務經營者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方面,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已取得以下進展:
(i)食環署網上平台已於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啓用,供餐飲處所登記,同時提供網頁連結(www.bd.gov.hk/tc/resources/online-tools/registers-search/registrationsearch.html)至載列有逾180個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名單的屋宇署網頁;
(ii)在二○二一年四月一日公布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清單並上載至食環署網頁,其後一直因應提交者的補交資料,不時更新綜合清單(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Informa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截至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共有305項。根據工作小組獲悉的資料,在市場上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型號存貨約有36 000部(然而個別供求情況或會因商業考慮而異);以及
(iii)在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公布「堂食餐飲處所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指引」(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guide_on_compliance_with_requirement_on_air_change.html),並上載影片至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Reference_Video_for_ACH.mp4),以助業界更易掌握具體技術細節要點及更快跟進安排,從而盡快落實相關通風規定。
根據工作小組從香港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協會了解,承辦商一般會利用特定校準儀器評估餐飲處所的新鮮空氣每小時換氣量,然後按食環署網頁的要求登記有關數值,並提交由其簽發有關新鮮空氣每小時換氣量及/或已安裝空氣淨化設備的證明書。該協會已開啓專用熱線,供餐飲處所直接聯絡有興趣提供服務的承辦商。此外,工作小組已邀請設備供應商在食環署網頁上提供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資料,包括設備的價格範圍。
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讓業界掌握改善處所換氣量及安裝空氣淨化設備的要點及相關安排;舉辦網絡研討會,讓餐飲業務經營者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直接溝通;以及繼續與相關業界及持份者代表會面。
(三)按照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發出的指引,餐飲處所若未能於限期前完成登記,須向食環署提交延期申請,食環署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作出考慮。餐飲業務負責人無需過度憂慮,他們在採取合理可行的步驟以嘗試符合相關規定後認為仍需提交延期申請,可到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Application_for_extension_of_time_for_registration_on_air_change_installation_of_air_purifier_in_catering_premises.html)下載有關表格,並按網頁指示提交申請。
新規定生效初期,食環署的工作方向會側重宣傳教育及勸喻,並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適時調整安排。
完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