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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公司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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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發隆集團有限公司的兩名董事因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向兩名僱員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勞審處)裁斷款項,被勞工處檢控。該兩名董事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各被判處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支付工資予兩名僱員,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該兩名僱員,涉及款項約五萬七千元。上述違例情況是在公司的兩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兩名董事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