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安達臣道「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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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賣地條款,發展商在該幅用地上興建的所有住宅單位的實用面積須介乎23至46平方米(約250至500平方呎),當中20%須為開放式單位、25%須為一房單位,而餘下55%須為兩房單位。在發展商就項目取得佔用許可證後,政府會從所有住宅單位中隨機選定不少於1 000個單位作「首置」單位,其中包括200個開放式單位、250個一房單位及550個兩房單位。
發展商須以市價八折出售政府選定的「首置」單位,出售對象的資格由政府規定。
「首置」申請人應符合的條件包括:為居港滿七年的香港居民、從未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收入介乎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白表申請人的入息限額及該限額加三成,以及資產不超過居屋白表申請人的資產限額加三成。政府會在發展商出售「首置」單位前參考當時居屋的相關限額訂定詳細的申請資格。
「首置」單位設有轉讓限制。業主在買入「首置」單位的首五年內不可出售或出租單位。在首五年過後,業主須向政府繳付補價,才可在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其單位。有關轉讓限制與馬頭圍道「首置」先導項目的規定相同。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希望透過招標出售安達臣道用地,測試由發展商興建及出售「首置」單位的安排。政府會參考有關經驗檢視「首置」先導項目的未來路向。」
完
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43分
香港時間20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