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九至二○二○年度應課差餉租值反對書完成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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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表示,在上述期間提交反對書的人士,如仍未收到決定通知書,請致電二一五○ 八九○二與該署顧客服務主任吳亮釗聯絡。
發言人說,若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經審核後獲得修訂,該修訂的生效日期會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應繳差餉及地租額會按有關修訂,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作出調整。
完
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